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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电信基础设施10月共建共享


中国通信在线 【转载】 2008年10月07日 11:13

  10月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该《通知》有关要求将自10月1日起执行。两部委强调,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

  共享共建设施被细分

  8月27日,审计署的一份工作报告时显示,2002年至2006年,中移动、电信、联通、网通、铁通5家企业累计投入1123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资问题突出,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1/3左右。

  报告一出,业内人士纷纷提交建议,呼吁运营商之间资源共享。

  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在为3G网络投资做着准备。未来3年中移动、中电信、中联通均将投入近千亿元的巨资用于3G建设。主管部门如何解决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问题迫在眉睫。

  据记者了解,《通知》对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的共建共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第二,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第三,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第四,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处罚机制同步出台

  此外,在实施细则出台的同时,处罚机制也同时制定清晰。《通知》指出,未经省协调机构同意,在同地点新建铁塔或者在同路由新建杆路;已有铁塔、杆路具备共享条件而拒绝开放共享;应进行联合建设而擅自独立新建铁塔、杆路;租用第三方设施签订排他性协议;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查明,工信部、国资委或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将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建议其上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对因此被撤、免职人员,三年内不得任用。

  针对此次《通知》的出台,电信专家李进良(博客)向记者表示,电信运营商一直以来坚持各建基站。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两公司的铁塔常常都是并肩而立,本可合用的铁塔和机房却只承载本企业的基站天线和设备,浪费了大量钢材和土地。一座铁塔(或机房)需投资约3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的基站中,如果1/2共建共用,便可以节省资金600多亿元。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电信与信息服务咨询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胡世明则表示,三种3G标准在技术上是可以互联互通的,关键是政府在规划3G网络时要尽量考虑经济性,一个网络不需要太多的设备,尽量在同一地区建设一种网络,如指定北京建TD网、上海建WCDMA、西安建CDMA2000.

  爱立信(中国)电信专业服务产品经理刘爽也认为,如何打破垄断、实现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和立法,以建立一个健康有效的竞争机制,是迈向“共站”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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