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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递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转载】 2008年11月26日 11:28

  “外界把难度想得过低,以为很快会出个结果,但现在只不过是处于一个搜集材料的阶段。”一位接近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业专家对记者表示,业界热议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尚未明确具体细则。

  今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措辞严厉地要求重组后的三大运营商着力推进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两个月以来,工信部对于推进共建共享可谓不遗余力,特别是11月中旬,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和副部长奚国华分别在山东、广东和辽宁等地考察时,均再次强调推进共建共享的决心。

  但是,据上述专家透露,三大运营商的共建共享目前仍然处于考察期,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一些运营商的省级分公司表现得不太积极,“总体上有进步,但还无法看出成果”。

  据记者了解,就在11月21日,一场由中国通信学会主办的闭门会议在北京召开,话题再次瞄准共建共享,“由三家运营商分别谈准备情况,相关专家和领导谈看法”。

  一位与会人士特意向记者提到一个细节,“中国电信移动建设部副总监沈少艾和中国联通计划建设部副总经理刘北阳在会上慷慨陈词,而中国移动相关人士却并没有发表讲话”。

  青海样本

  “有进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上述参加了闭门会议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关方面对于共建共享必要性的认识开始趋于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运营商的合作以及设备厂商的技术准备都还没有做好。

  饶是如此,该人士还是向记者指出,“进展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期”,这一方面包括一些运营商已经在省级层面建立起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以及共建共享推进组织;另一方面也包括个别地方的运营商之间已经签订了共建共享协议。

  其中,值得一提的地方是青海省。今年11月13日,青海电信总经理秦学寿与青海联通总经理虞立勤在双方的《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上正式签字,这是继9月28日工信部、国资委等联合下文后,运营商的省级分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协议。

  该协议规定,青海电信和青海联通在电信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中,遵循“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原则,全面开放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电源、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等资源,并以资源互换或租赁形式,达到有偿使用;新建的相关基础设施则采用共建方式,以实现合作共赢。

  “这份协议的签订可能会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同时,对今后与中移动签署一个三方有效的协议,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青海电信综合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青海电信人士介绍,青海电信和青海联通由于牵扯到CDMA交割,在交割过程中已经发现有共享设备的必要,“实际上在工信部出台紧急通知之前,青海电信就已经开始和青海联通商谈共建共享了”。

  10月1日,CDMA正式从联通转向电信经营,“青海电信已经成功地接管了CDMA,并保证了正常运营,但还有很多善后工作需要处理,包括业务的核对和梳理以及设施方面的协调和共用”,因此,双方都感觉到设施的共建共享已经不可避免,于是,“坐下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上述青海电信综合部人士向记者表示,为了和联通顺利合作,青海电信还专门成立了共建共享领导小组,由省公司来推动。

  等待实施细则

  青海电信与青海联通的协议在全国可谓先行一步,但据记者了解,这仍然是一个框架协议,只是针对于大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并没有做具体的细化,只不过,由于青海电信和联通都感觉到了合作的必要,加之联通的GSM网和电信的CDMA网之间有共用的基础,双方对于每一个具体管线、光纤、机房的谈判都比较顺利。

  而且由于青海移动尚未纳入共建共享,这也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共建共享协议。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在新一轮电信大重组的过程中,联通与电信就CDMA网的交割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类似青海的情况,即尽管电信已经开始经营CDMA业务,但是由于机房共用问题、设备共用问题都还存在,要真正理清还需要时间。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共建共享,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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